津发改投资〔2013〕351号
各有关单位、区县发改委:
为有效控制社会稳定风险,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建立我市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预测和评估机制,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委依据国家和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天津市发展改革委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现将该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市发展改革委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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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
查看全文: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发展改革委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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